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周书绮和王淑仪 台湾一对女同性伴侣共同抚养一对龙凤胎,却因不能合法结婚,其中一方无法拥有儿女亲权。8月13日上午,她们通过法律途径争取收养子女,成为台湾少见的案例。 中国时报13日报道,35岁的周书绮和36岁的王淑仪早在大学时代就相识相恋,毕业后一起经营网拍服饰,成家已经15年。为了拥有下一代,4年前她们决定花40万元,取周书绮的卵子在加拿大做试管婴儿。当时医生认为成功率只有4成,但周书绮不仅成功怀孕,而且是一男一女龙凤胎,因此立即向亲朋好友分享好消息。 儿女顺利诞生后,两人一起办了孩子的百日宴和周岁礼,目前孩子已3岁。虽然这对伴侣的关系获得亲友祝福和认可,但由于无法结婚,登记户籍时只有周书绮能依法列为生母,而王淑仪却有实无名。她们希望通过法律途径确立王淑仪和儿女间的亲子关系,因此在律师和台湾同志家庭权益促进会(同家会)的陪同下,前往士林地院递状申请收养。 法律界人士认为,根据现行法规中的收养定义,只有在合法婚姻配偶的前提下,才能不改变原生父母的亲子关系,认可申请人的收养权,因此王淑仪申请成功的机率不大。但如果法官审理后认为所谓的“事实夫妻”适用于周书绮和王淑仪,承认他们的家庭关系,或许王淑仪有机会成功。 同家会指出,二人如夫妻般合组家庭生活,王淑仪与孩子们早已建立亲子关系,应该可以按照法规中的继亲收养和但书规定,让王淑仪以适用配偶的身份收养孩子,在不改变周书绮和子女的关系下,让两人都拥有亲权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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